我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启动

东北网 2018-12-10 0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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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下午,我市召开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启动会,24家物业服务企业纳入考评体系,参加今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物业服务好不好 业主可先查信用等级

东北网双鸭山12月10讯(记者 杨昕宇)物业服务企业好不好,业主看看信用等级考评高低等级便能一清二楚。7日下午,我市召开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启动会,24家物业服务企业纳入考评体系,参加今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届时,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家”,就可参考该公司信用等级选择。

“我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考核评定,目的在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建立多方合力监管机制,促进物业企业信守承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打造良好的小区居住环境。”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盛若欣介绍,信用等级评定涉及的有关考评内容均与我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相结合,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想获得较好的信用信息评价等级,必须依法依约做好物业服务,通过此举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据介绍,信用等级考评是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形成了职责明晰、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格局。在考评主体方面,成立了相关主管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在内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在评价过程中,参加考评的各主体将慎用手中评价权,充分表达主体意见,对企业的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盛若欣告诉记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对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行责任和义务的总体评价,主要包括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情况、物业服务质量等8个方面内容,信用评定总分值为120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为甲级(优秀)、乙级(良好)、丙级(一般)、丁级(不良)四个等级。其中企业管理20分,日常管理30分,文明服务30分,经营收费20分,评定加分项目20分。

考核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评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暗访或抽查,对暗访或抽查情况较差、工作不重视、不配合、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物业服务项目及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黄牌警告。动态考核情况作为验收考评的参考依据,考核期内累计三次黄牌警告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同时,考核中还对“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或不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等8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评定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对物业服务企业产生直接影响。其中,未评定为丙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申报创建全国、省、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定为丁级的企业,依法限制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禁止承担新的物业管理项目;连续两年评定为丁级或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退出物业服务市场,如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小区物业,可由业主委员会牵头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诚信、业主认可,是企业与业主双方和谐共处的基础,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运用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树立了诚信经营的理念,推动了物业服务企业的优胜劣汰,促使全市物业服务项目在规范化的同时再上新台阶,达到“服务贴心、安全放心、维修省心、环境舒心、和谐同心”的最终目标,为提升业主满意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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